摘要: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太原3月2日电 (杨杰英 张云)3月2日晚,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月2日,在对太谷区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采样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3月2日电 (杨杰英 张云)3月2日晚,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月2日,在对太谷区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采样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工作。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为第1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为切实做好与上述确诊病例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排查,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13行程轨迹:
2月18日:11时30分前居家未外出;11时30分从紫云汇锦小区家中去老酒馆饭店上班;22时30分回家后未外出;
2月19日:8时40分到老酒馆饭店上班;14时30分到老酒馆宿舍休息,此后未外出;
2月20日-21日:在老酒馆饭店集中封控;
2月22日:凌晨1时进入集中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段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立即联系太谷区疫情防控办(0354-6223354)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