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报讯(记者 赵方园)11月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拟收购汾酒集团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展区公司”)51%股权。公告显...
新京报讯(记者 赵方园)11月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汾酒”)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拟收购汾酒集团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展区公司”)51%股权。
公告显示,发展区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过酒类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与转让;玻璃瓶、陶瓷瓶的生产销售;食品经营;物业服务;房屋设备租赁;酿酒原辅材料销售;仓储服务。
据披露,截至 2020年9月30日,发展区公司净利润为 3474.72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41691.83 万元,评估价值为 52001.66 万元,汾酒集团拟向山西汾酒转让所持发展区公司 51%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26520.85 万元。
对于此次股权收购,山西汾酒表示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业务链、加强产供销一体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
新京报记者 赵方园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薛京宁